最近職棒因為林智勝事件鬧得沸沸洋洋的,我站的比賽場地上星期也出了點風波,所以不禁想想身為裁判的應對進退。最於棒球裁判這個角色,我是又愛又恨,愛的是因為那是棒球的一部分、恨得是恨鐵不成鋼的感慨,想想其實我已經是很幸運了,有前輩願意教、有比賽可以站,只是以前沒有在性別上受氣的經驗,加上就是希望台灣棒球好還要更好,所以埋怨竟比感謝還多。

        的確我曾在棒球場上受氣,就是因為不能到處叨叨念,只好在自己的部落格上吠叫,喊一喊就好過多了,持平來說、的確這圈圈有不合理的現象,又因為是「裁判」這種需要高道德、高標準的角色,不免任何老鼠屎都會被放大看待,球員可以在場邊服裝不整、裁判就不可以;球員可以在球場咆嘯、裁判就不可以,這是想當然爾的,只是過度以偏蓋全,對大部分認真執法的裁判而言,又是情何以堪呢?

        先前已經零零碎碎寫了有關裁判工作的點滴,其實這份工作的本質就是吃力不討好,沒有一份熱情是很難支撐下去的。就上場的裝備來說,從頭上的帽子到腳下的壘審或主審鞋,還是穿的衣服或護具等等,一整個就是琳瑯滿目,到能夠上場執法的「基本款」就兩三萬元了,耗損的補強、賽後的清理(~~別提到下雨天的紅土泥濘),我們常常笑說:賺的裁判費都拿去買裝備了。

        因為少數的濫裁判去假設台灣的裁判都濫真的很不公平,制度化的競爭是結構性改善的根本,以美國大聯盟的裁判為例,他們一開始必須參加「裁判專門學校」,不論男女或是否有基礎,進入後為期約五週的課程結業後,即像球員一般等待聯盟簽約,然後從低階的聯盟執法起,1A、2A、3A乃至大聯盟,這樣的水準能不高嗎?

        雖然台灣的市場於法比美國相比,但這幾年來也的確往制度化去努力,許多比賽都切實要求裁判須有執照,而且其中的考試(筆試、術科、體能)、實習,乃至分級制度都在推展當中,的確還是有不合理的地方,不過也不可能要求一個制度實行之後,在兩三年間立即見效,這還需要更多時間的等待,讓裁判們在競爭與考核當中,逐漸進步或淘汰。

        裁判素質的高低也與棒球水準的高低有必然關係,講更白的、當球員水準提升而裁判沒有以相同速度進步時,成為眾矢之的一點也不奇怪,中南美洲的棒球強國為提升裁判水準,每年都會送人到這些裁判學校學習,或許值得我們國家學習。其實我自己也很想自費去一趟,倒不是想當個職業裁判,只是想把那套營隊的訓練方法與教材移植回來,Insha Allah且看  真主能否讓我存夠這筆費用和時間的配合了。

        有競爭就會有進步,大部分的裁判是一點都不馬虎的,在執法的當中甚至平日的準備,都看得到前輩們的自律,你以為裁判可以像其他人一般躺在電視前面看重播嗎?一場比賽下來,得要全神貫注盯緊每個PLAY,連蹲下休息都沒有、枉論還想坐著!隨著球的落點與球員的跑壘,更是要跟著滿場跑,以自己的專業站到最佳執法的位置,那可是需要體力、速度、經驗、第一時間判斷等等加總起來的專業。

        當你在罵棒球裁判時,有沒有想過:「難道他懂得會比你少嗎?」那到一張執照真是易如反掌嗎?許多棒球裁判都有打棒球的底子,為了勝任這份工作、達到速度、第一時間判斷等等的要求,大部分裁判都必須維持自己的體能,有些人就靠打棒球、有些是馬拉松、桌球、空手道等等,總之,至少得要有辦法站在那裡風吹雨淋或大太陽下,還能跑完整場。

           除了基本的體能之外,棒球裁判必須扮演棒球規則的詮釋與執法,而棒球規則(特別是判例)卻不是永遠不變的,至少總是會有新的案例出來,特別是有裁判因為移補位不理想所造成的誤判,各種案例的檢討都成為讓裁判降低誤判的可能性,在沒有比賽之餘,裁判們也多半會去觀看球賽,甚至有固定的案例研討會,很多裁判真的是很努力啦…..

        比賽就是想贏,這是對棒球也是對於對手的尊敬,裁判也不是沒有比賽過,當然也知道大家一定要計較的,會吵很好、會生氣也很好,因為這代表大家對比賽的尊重、對棒球的尊重,提醒一下:這些裁判也都知道!!當裁判沒能做到一百分時,不代表他一定是個沒有用、故意找你麻煩的傢伙,真的!

        我是個挺愛抱怨的人,深知這是我的缺點卻又改不掉,學習當裁判的過程有些委屈卻總無法釋懷,在抱怨之餘不免想起那些裁判前輩和夥伴們,他們跟我無親無故卻願意在比賽中指導我,還有看到他們為棒球默默的付出、對自我的要求,這些是不應該被少數案例抹滅,當他們指導我時、我都說了謝謝,現在還要再寫下來我的謝謝,還有我對他們執著於棒球的欽佩,提醒自己也別以偏蓋全了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amtig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